但这是就人和自然界、主体和客体的一般关系而言。
但穷理和尽性并不是一时并了,其间是有次序的,必须经过穷理而后能尽性至命。[24] 即直接到事物中穷究其所以然之理。
天下之物皆用也,吾心之理其体也。这是面对现实,正视并认识现实的理性主义方法,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道德实践的范围。[60]致知者,致吾心之良知,非推极知识之谓也。[46]《诗·有悟》,《吴康斋集》卷六。[74]《大学杂言》,《刘子全书》卷三十八
[23] 物作为穷格的对象,还包括主体自身,但已转化为客观对象。他批评程朱等人训格为至,是重叠不成文义,不如训以‘正字,直接明当,义亦疏通,既无屋上架屋之烦,亦无言外补添之扰[97]。真德秀一方面主张穷理之要全在读书[40],另一方面却强调,方寸之间,天理完具,故要反诸身而求[41]。
盖于天下事物之理,逐一穷究,积累之多,至于天理流行融会贯通处……是闻道。广而言之,聪明视听,思虑推理,皆属于广义的知,这是从认知理性上说的。但穷理和尽性并不是一时并了,其间是有次序的,必须经过穷理而后能尽性至命。能安身而安天下,格物致知之学也就完成了。
因为他所说的格物,最终是穷事物之理,而不是得到感性经验知识。这首先需要遍求和积累,积习既多,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[13]。
感性认识中有理性的作用,理性认识中有感性的成分。王夫之全面总结了格物致知说,提出了许多深刻的见解,其中包括重要的认识论思想,但是从总体上说,还没有突破理学范畴体系。元朝的许衡,把格物致知和尽心知性联系起来,以尽心知性为格物致知之功,用内心功夫代替了向外求知。这就是刘宗周格物致知说的主要特色。
盖格来格去知得世间总无身外之理,总无修外之工。[43]若能明德,都总了尽心知性。[92]《答欧阳少司成崇一》,《困知记》附录。格物致知归根到底是反身功夫,只有反身,才能实现浑然与物同体境界。
刘因强调循序穷理、博学详说,特别提倡读史,对于兴废之由,邪正之迹,国体国势,制度文物,要历代考之[86]。格物是穷至事物之理,物则事也,凡遇事皆物也,一切客观事物以及人们所从事的活动都是物。
[33]《答王子合》,《朱子文集》卷四十九。用中国哲学的话说,是由感而探其寂,由费以知其隐。
罗钦顺的格物致知说,很强调主观和客观的统一。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一,推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,使事事物物各得其理,必须伴随着实践活动,王阳明把知和行统一起来,就是为了这个目的。但他从认识论的意义上解释了格物致知,其最大特点是,否定了理学致知说,提出了理性主义的认识方法。方以智深信,人心之神明,能够认识至理即自然界的根本规律,但必须经过质测之学。[37]《语录》,《象山全集》卷三十五。正因为如此,格物之理,不若察之于身,其得尤切[17]。
只是到明清之际,出现了新的情况,增加了新的内容,因而表现出某种离异性,但是并没有突破整个范畴体系,变成完全独立的认识论范畴。他的格物致知说,虽以穷理即知性的内外合一之学为目的,但在一定范围内,承认物理的客观性及其认识的必要性,却具有客观认识论的某些意义。
他之所以同意朱熹的格物说,是因为朱熹把格物和致知联系起来,以格物为致知之功。知觉作为认识的主观条件,必须以物为其认识对象。
这种思的过程,就是自我超越的过程,也就是明理的过程。[39] 更重视发明本心,确立主体精神。
朱熹虽主张物物而格之,但以读书穷理为主要方法,以致产生了无穷的后患。理在心中,不在物中,因此不必向心外格物穷理。他对格物致知的具体解释是:‘格之云者,于物情有得而无失。刘宗周的格物致知说,也是沿着王畿、王艮以来的思想发展而成的。
致知者,致其固有德性之知,非推极知识之谓。[44]《语录》下,《鲁斋遗书》卷二。
明朝的薛瑄,对格物致知说作出了一些发展,主要是对主体和客体,主观和客观的关系,进行了初步分析,提出物如理,心如镜。这才是格物致知说的真谛。
[49]《道学传序》,《白沙子全集》卷一。由于理学中的不同派别,在宇宙论和心性论上有不同特点,他们对格物致知的解释也不尽相同,甚至出现了较大的分歧和争论。
而但惟致此事亲从兄一念真诚恻怛之良知以应之,则更无有遗缺渗漏者,正谓其只有此一个良知故也。他把王阳明的良知拉回到形而下的感性的物质存在,其格物的内容也就发生了很大变化。伦物事实是主体间的相互关系,并不是与主体相对的自然客体,致知格物便是在伦物事实上体验德性之知,而不是获得关于客观事物的知识。[94] 要达到内外通彻无间,就必须经过对客观事物的认识。
[44] 可见,他已经把功夫转向了内心。不仅如此,物不必谓事物然后谓之物也,自一身之中,至万物之理,都可称之为物。
[103]《石龙书院学辩》。他的方法和王艮不同,根本目的则是相同的。
[91]《答允恕弟》,《困知记》附录。[78]《学言上》,《刘子全书》卷十。